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指南》将根据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地震局)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在本机关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主要政府信息:
1、人防概况(人防简介、领导简介与分工、机构设置与职能、人事信息等);
2、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政策法规解读、计划规划、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工作简报、统计数据、通知公告、处罚公示);
3、在线服务(办事指南、权责清单、办件查询等)
4、新闻中心(工作动态、新闻转载);
5、防空防震(人防知识、地震知识、震情快报);
6、在线访谈
7、专题(履职尽责、双千工作、两学一做、双随机公开、信用体系建设、党风廉政、政务专项工作、普法专栏等);
上述主动公开范围的本部门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民防政务信息公开网”,或黄石民防移动门户、黄石民防微信公众号、其他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屏等载体形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的本部门信息。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秘书科(政工科)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黄石民防政务信息公开网”中“信息公开”栏目“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部门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部门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部门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部门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地震局)的秘书科(政工科)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秘书科(政工科)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人(民)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民防信息化研究中心作为网站管理和运行维护单位,负责本部门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更新工作。
办公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发展大道142号
邮政编码:435004
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4-3282010
传真号码:0714-3282026
电子邮箱地址:srfb@huangshi.gov.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黄石市人民政府或本部门投诉,举报,举报投诉邮箱:hszwgk@huangshi.gov.c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黄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本指南自2019年6月30日起执行,原申请公开电子邮箱hsmfweb@163.com停止使用,启用新邮箱srfb@huangs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