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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时间:2015-06-12 09:50

事项名称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子项名称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审批部门

黄石市民防局

办理类型

承诺件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

2、《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3、《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国人防办[2001]第90号)第六条、第九条。

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办[2009]第282号)第十一条。

审批范围及条件

审批范围:黄石市城市规划区内。

审批条件: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

法定办理期限

法定审批时限为个20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为5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1、防空地下室设计任务书

2、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有资质的审图中心审查)

4、平战转换设计方案

5、平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方案

6、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

材料审核标准

合法、真实、齐全、有效

证照批复名称

《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批准通知书》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发证

办理部门

行政审批科

办理地点

黄石市政务中心三楼民防窗口

咨询建议方式

电话咨询:0714-6530250

监督方式

电话监督:0714-328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