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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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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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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
黄石市民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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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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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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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 2、《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3、《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国人防办[2001]第90号)第六条、第九条。 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办[2009]第282号)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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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范围及条件 |
审批范围:黄石市城市规划区内。 审批条件: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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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期限 |
法定审批时限为个2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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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期限 |
承诺期限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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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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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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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防空地下室设计任务书 2、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有资质的审图中心审查) 4、平战转换设计方案 5、平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方案 6、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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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标准 |
合法、真实、齐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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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批复名称 |
《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批准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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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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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行政审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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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黄石市政务中心三楼民防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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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建议方式 |
电话咨询:0714-6530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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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电话监督:0714-3282050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时间:2015-06-12 09:50